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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解析

滴滴打车”新Logo,是撞衫还是抄袭?

(本文作者:律荫网)最近滴滴打车可以说是相当郁闷,刚刚将打车软件商标更名为“滴滴出行”,就陷入到了抄袭门的风波中。但大家似乎都比较关注两个标识设 计间的相似度,更有网友将此次事件与前不久发生的东京会徽抄袭事件做比较。对此,律荫网将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带着大家看看这起事件。

  

(左图为印度牙医标识设计,右图为滴滴出行新Logo)

事件回顾

2015年9月9日,滴滴打车正式更名为“滴滴出行”,同时也正式启用其新Logo“扭转的桔色大写字母D”图样。然而 没过几天,网上就传开说该新Logo涉嫌抄袭。原来早在9月8日,一位网友便在其个人微博上爆料,称滴滴公司的该新标识涉嫌抄袭他人牙医标识。该标志和滴 滴出行的新标志外形非常相似,都是横着且未封口的字母“D”,只不过前者标识的颜色为蓝紫渐变色。

微博网友张洪科爆料称:滴滴出行的新Logo涉嫌抄袭印度设计师于2014年2月在设计网站上发表的牙医标志,并调侃滴 滴公司是否会向东京奥委会那样修改Logo。消息一出,立刻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。滴滴公司深感压力,随即立刻发出一则声明,表示这只是巧合撞衫,并非抄 袭。

商标侵权?

对于新的Logo,滴滴公司声称其是字母D和笑容的巧妙结合,并有着特别的含义。它代表了滴滴的“美好”愿景,D的设计同时也象征抽象化的道路,代表出行行业。而标识右上角的缺口,表明了滴滴追求极致、永不满足的文化,追求完美,永远都觉得“差一点”。

虽然滴滴公司如此解释,但通过比对不难看出,滴滴出行的新Logo确实与该牙医标识很相似。除了颜色不同,整体造型几乎一模一样。然而,这就意味着构成商标侵权吗?

其实,商标权有着很强的地域性。也就是说,一个商标的权利,只能延生至其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。只有通过实际使用或者申请 注册,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商标权保护。律荫网通过在商标网上查询,看到滴滴公司已经于今年5月份向商标局正式递交了涉事Logo图样的商标申请(第9和39 类等多个类别)。

虽说能否获得最终注册尚待商标局审核确定,但其已经先行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。而网友爆料的所谓的抄袭牙医标识,则只是在 某国外网站上公布的设计图样。首先,其是否已提交商标申请或者已有实际使用,尚未可知。其次,即便已在印度本国提交了商标申请也然并卵,因为不能据此在我 国主张商标权利。

著作权侵权?

可能大部分网友都主要关注了涉事Logo的商标属性,而忽略了其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可能性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 定,作品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。我国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界定的门槛是比较低的,所以涉事Logo均可分别 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,这并无太多疑义。

同时,根据伯尔尼公约(保护著作权的国际条约)的规定,公约联盟任何一成员国公民的作者,无论其作品是否发表,都应受到保护。印度和我国一样,都是该公约成员国之一。所以,该印度牙医标识设计应在我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
根据张洪科的爆料,那个印度牙医标识的设计早在2014年2月就已公开发布。另据网上资料的显示,上传该作品的印度设计 师名叫Neeti Gokhalay的女设计师,来自印度班加罗尔。发布时间甚至可能比张洪科爆料所说的时间更早(网上显示在2013年11月就已经上传)。

这么一来,从时间上看,对滴滴出行的新Logo设计显然是不利的。但这一定意味着著作权侵权吗?律荫网认为答案是未必。

我们知道,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须具有独创性,因而也是允许有相同的作品同时存在的,只要能够证明是分别独自创作完成。这句话说来简单,要想做到却不太容易。滴滴出行需要提供真实的Logo设计底稿原图,同时还需要证明其没有可能接触或者看到印度牙医标识。

据了解,滴滴公司已在尝试联系该牙医标识的印度设计师,希望能够有个很好的解决。标识涉嫌抄袭事件一再发生,律荫网在此也特别提示您要多多关注知识产权保护,提高事前的筛查及预防工作,降低法律风险。万一遭遇了纠纷事宜,也请保存好证据,并积极应对。

律师编辑:朴石,欢迎关注:律荫网